******有限公司通州区新增海绵城市工程
(通胡大街、玉带河大街防涝泵站及蓄水净化池)项目经理部
镀锌加工件采购公开询价
询价编号:CRCC-16J-HMCS-XJ-20241228
1.采购条件
1.1询价******有限公司通州区新增海绵城市工程(通胡大街、玉带河大街防涝泵站及蓄水净化池)项目经理部。业主:******事务中心。采购资金已落实。
此次采购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通州区新增海绵城市工程(通胡大街、玉带河大街防涝泵站及蓄水净化池),位于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与芙蓉西路交叉口西北侧、玉带河大街与芙蓉西路交叉口西北侧。总体规模为通胡大街防涝泵站18m3/s,蓄水池5100m3,玉带河大街防涝泵站26m3/s,蓄水池11600m3。合同工期为2023年12月30日~2025年12月28日。
2.2 采购内容
详见采购公告
2.3 采购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询价方式。
3.报价人资格要求
包件号 | 报价人资格要求 |
镀锌加工件-01;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报价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3.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4.镀锌厚度须达到要求,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上述检验费用。 5.付款条件:买方收到卖方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并作为支付的依据。每月结算时,买方将扣留该批物资价值28%的质量保证金,并在结算后90天内向卖方支付结算款的72%,剩余货款作为质保金,合同物资的质量保证期为最后一批次合同物资结算后6个月,质保期过后支付质保金。 6.报价均须包含运费。 |
4.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5.现场勘察
本次采购不统一组织报价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报价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采购人联系。
6.采购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有限公司通州区新增海绵城市工程(通胡大街、玉带河大街防涝泵站及蓄水净化池)项目经理部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芙蓉西路运河文化广场
联系人:罗浩然
联系方式:******
云采网站技术支持:******88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