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为和平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房屋本体改造项目-项目管理1、2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和平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房屋本体改造项目-项目管理1、2标段 2******服务中心 3、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 4、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和平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房屋本体改造项目,涉及改造21******居民户数3152户,建筑58栋,房屋总建筑面积244774.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改造屋面防水44506平方米,外墙维修及粉饰195820平方米,拆除保温35042平方米,外墙保温176087平方米,楼道粉饰66267平方米,单元门改造832平方米,单元窗改造2912平方米,楼梯间扶手改造14560米,楼梯间台阶修缮2080平方米,散水修缮7342平方米,外挂台阶及平台修缮1495平方米,单元门口台阶及扶手修缮1040平方米,修缮自行车库外墙5317平方米,修缮自行车库顶面4900平方米,楼道照明8736平方米,安装燃气探测器插座489个,雨水管更换10400米,公共部分上下水改造12480米等。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2025年2月17日)至项目全部结束(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6、资金来源:市本级投资、其他投资。 7、招标范围:1标段:对和平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房屋本体改造项目的嘉兴街104号,金盛源,宜兴街8号,宜兴街10号,集贤街小区,泰兴街2号,和平南大街91号院,鸿阳公寓,和平南大街98号,政兴家园,九纬路21号小区进行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勘察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运行维护阶段的全部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标段:对和平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房屋本体改造项目的伊宁路10号院,开封街3巷2-1号院, 南十马路10号小区,广州街70号院,桂林街30号院,南京南街178-1小区,广州街65号,东宇小区,华都新村小区,文体西路小区进行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勘察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运行维护阶段的全部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8、项目总投资:7534.25万元。 9、质量要求:合格 10、合同估算价:1标段:49.44万元、2标段:51.21万元。和平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房屋本体改造项目-项目管理共分为2个标段,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如果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按当天开标标段自然顺序(标段编号从小到大)确定中标人。 11、投标保证金:1标段:0.4万元、2标段:0.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能力。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3日08:30时至2025年1月20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3、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2、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网上递交。 五、开标 1、开标时间:2025年2月6日1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3、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4、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bidopening”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不予受理。 6、根据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 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二次刷卡。 六、招标信息发布与结果公告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七、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朱京军 姓名:朱京军 ******服务中心 ******服务中心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务:项目负责人 职称:工程师 职称:工程师 八、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98号 联系人:朱京军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邮编:110002 联系人:续工 电话:******、****** 邮箱:****** ******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3日 |